學習「好撒瑪利亞人」

學習「好撒瑪利亞人」


新約聖經路加福音1030-37記載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如下,「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最近我看到聖光神學院院訊提到這一段經文有三種人,第一種人是第30節的強盜,這是「不需要有」的人,不論在我們的國家、社會、職場、學校、家庭,我們都不歡迎強盜。他們帶給人傷害、剝奪、搶劫、偷取,我們「不需要有」這樣的人。


    第二種人是第3132節的祭司和利未人,這是「可有可無」的人,這種人不論他的身分地位如何,他在乎的只是自己,因他的自私自利就對周圍其它人的需要視而不見,他的存在與別人無關,這種人就是「可有可無」的人。


    第三種人是第33節的好撒瑪利亞人,這是「必需要有」的人。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本來同種,卻因猶太人瞧不起撒瑪利亞人的血統世代交惡。這裡的好撒瑪利亞人跨越種族歧視,第33節說「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接著有付代價的行動。不像前面的祭司和利未人,「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同樣「看見」,一個是「憐憫」及「行動」,另外的是視而不見。


    我們周遭可能充滿了這種「可有可無」的人,但誰是那位「唯有」的「撒瑪利亞人」,「看見」就「動了慈心」,以致上前裹傷醫治扶持。昨天第四期「恩惠的相遇」舉行「結業典禮」,我們將在六月初分散由各G12 家族自辦第五期「恩惠的相遇」課程。期待透過 3×3屬靈認領禱告」和「OIKOS友誼關係佈道」,我們如同「好撒瑪利亞人」,用禱告加行動,將人帶到神面前得救恩的好處,那麼我們就是神眼中寶貴的「必需要有」的人,祝福您!        


                                                           2008.5.4    周學仁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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