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的省思 - 2008.10.26
因信稱義的省思 許蓉蓉執事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 15:6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 3:22~24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 2:16
前言:恢復的呼聲
一、因信稱義的聖經基礎
1. 舊約聖經 (創 1~11章、15:6)
2. 新約聖經 (羅 3:22~24,加 2:16)
二、因信稱義的教義
1. 奧古斯丁對「自由意志、罪、恩典、稱義之根據」的理解
2. 馬丁路得的宗教改革
三、因信稱義如何與我有關聯?
1. 對「生存性」的意義
2. 對「個人性」的意義
3. 對「倫理性」的意義
結論:屬靈資產需要被傳承
E【小組分享】
1. 請分享主日信息領受;或本週QT靈修心得;或參加禱告會領
受。
2. 試分享因信稱義對你個人的意義。
3. 因信稱義如何有助於傳福音?
4. 請為G12家族「恩惠的相遇」的學員代禱,本週將進入11月,
是否每位都用「活潑的生命」開始QT靈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