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愛慕神的話
我心愛慕神的話
上主日師母以「有福的基督徒」為題,鼓勵我們閱讀神的話,聽見神的話,領受神的話,活出神的話,傳揚神的話。她引用傑羅慕的話:「對於聖經無知,就意味著對耶穌無知」!
其實我們一切信仰生活的準則,都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詩篇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2);師母據以訂出講題「有福的基督徒」。
16世紀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時,我們最熟知的是他所提出「因信稱義」的真理;其實他所有的信念基礎,都是建立在「惟獨聖經」上。因著「惟獨聖經」,他才能蒙神光照宗教改革,不只提出「因信稱義」破除贖罪券等陋規;還提出「人人皆祭司」打破聖品階級,直指教皇無誤的錯謬。
因為馬丁路德「惟獨聖經」的理念,使基督教信仰可以重回「惟獨基督」、「惟獨恩典」;脫離中世紀黑暗時代羅馬教廷的錯謬轄制,使真理重新發光!也因著馬可路德抵死堅持,神的兒女才有機會自由讀經並了解聖經!
在此之前閱讀及解釋聖經的權利,早已落入羅馬教廷指派的聖品階級才有的特權;也才會弄出贖罪券及教皇無誤等天大謊言。反對他們的就是異端,就等著監禁凌虐,甚至火柱、鍘刀等酷刑處死。馬丁路德冒死爭取自由讀經,以鮮血換取真理,我們豈可不珍惜愛慕神的話!
聖經約翰福音一開始就啟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此“道”原文是“話”,所以英文聖經直翻“話”(Word),神的話就代表神自己。接著說,「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太初”是過去的永遠,也就是神向摩西啟示祂是「自有永有、自存永存」的意思(參出3:14)。
接著經文又說,「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所以創世記一開始論神的創造,神造物之工都是用「說」的,「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我們可以說,神就是那“話”(道),透過聖經啟示給我們;我們認識神的話,也就認識神自己,並能認識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因此我們必須明白,「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5-47)。
所以基督就是神道(話)的具體彰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我們真心閱讀聖經就會遇見耶穌,就直接得著神的恩惠!
有人說我們聖經的灰塵越多,那麼人生的灰塵也越多。今天我持續師母上週信息分享「只要你說一句話」,提到我們的讀經不只要如師母所說的「定時定點定量」(其實就是「定紀律」);還可向神禱告每逢讀經「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參申29:2-4)。最好在每次讀經時都能得著一句話,當然兩句、三句越多越好!
今天講道也提到讀經三式──細讀式、速讀式、精讀式;三者可以擇一,也可同時混用,只要對自己有益就好。建議初信者先讀一次單卷的馬可福音,再從馬太福音開始將新約讀一次,讀完新約後可以嚐試讀舊約。有人說我不太會禱告;很簡單,只要多讀舊約詩篇就可學習禱告。
我個人覺得要讀聖經最重要的是「愛慕」,愛慕神的話才能領受神的話,也才能「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申29:4)。就像一個人如果飽到撐了,或病奄奄的,縱使山珍海味、珍饈美食、滿漢全席擺在眼前,沒有胃口一切都白搭。所以我們要向神求,對神的話語常保有「神聖的愛慕」!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119:97)!
與您共享讀經樂的牧師 周學仁20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