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們要堅持反對「多元成家」民法修正案

為何我們要堅持反對「多元成家」民法修正案


     日前「婚姻平權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通過一讀,在此之前教會界合組的護家聯盟日前發起反對多元成家及同志婚姻法案,連署人數已突破30萬人,並持續進行以達到百萬連署為目標。雖然前週六有同志大遊行,但隔天10/27主日台東市也發起大型遊行與晚會反對該法案。


     值此關鍵時刻,護家聯盟邀集北部教會牧長明天週一為反對多元成家法案能召開籌備會,期待發起如遊行等大型聚集,向國家社會齊心為尊重上帝、珍惜婚姻、捍衛家庭、保護兒童而勇敢發聲。


     若發起遊行集會目標設定20萬人,基隆地區教會為神國基業及後代子孫,我們會如同當初七月底為反對設置性產業專區般熱心,當然不會在這關鍵時刻缺席。我個人明天也將前往參加此次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籌備會,今天週報夾頁的「愛護健康家庭 打造幸福台灣」小冊,後頁內附使用說明,期待柔行訴求,引起共鳴參與行動。


     下面引用表列方式說明此民法修正草案的嚴重性 :


     若此「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一但通過,將造成社會混亂及國本動搖的後果!因為此草案強調「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可能帶來極大社會問題:


     1. 伴侶制度沒有性忠貞義務,小三自然合法化了嗎?


     2. 伴侶制度適用同性與異性,單方面即可解約,關係是否將更混亂?若未來取代傳統家


         庭,兒童可能不再有固定的爸媽,社會問題將層出不窮。


     3. 沒姻親關係,婆婆不再是媳婦的媽了,孩子不必叫阿公、阿嬤?與直系血親以外都可


         以成為伴侶,和叔叔伯伯嬸嬸阿姨表哥表姊堂弟堂妹也都可以登記成為伴侶?


     4. 多人家屬的概念強調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且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也不必以


        親屬關係為必要,可以自主選擇多人家屬,沒有血緣關係的3男2女可以成為一個家,


        婚姻及家庭是否將面臨瓦解呢?


    5. 目前年輕人已有晚婚、不婚的趨勢,伴侶制度更助長不結婚的風氣,少子女化問題更


        是雪上加霜,如此不穩定的關係將可能徹底瓦解台灣的家庭制度。若是開放同性戀、


        雙性戀、雙性者、單身、同居者皆可收養孩子,又如何維護兒童的福利及人權?


「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同性婚姻


      將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男女」二字刪除→這樣同性婚姻就合法了(不同於尤美女立案提案,尤美女是將男女二字改為「雙方」,但同樣是得同性婚姻合法化)另草案也修正民法中眾多關於婚姻家庭有關性別之用語如:


「夫妻」改成「配偶」


「父母」改成「雙親」…


伴侶制度



  • 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

  • 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

  • 沒有性忠貞義務

  • 單方願意可解約

  • 不必有姻親關係

  • 可財產繼承


多人家屬



  • 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 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 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

  • 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收養制度


      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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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第十七期聖靈週末營訂11/23在教會十樓會堂舉行,歡迎於招待桌拿取簡章向牧區團契報名;期待本期恩惠相遇每位學員都能「遇見神、信耶穌、受聖靈、說方言」!


                                                                                        與您同心捍衛家庭的牧師 周學仁 20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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