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死而生的耶穌基督

為死而生的耶穌基督


   今天是基督教最特別的日子---復活節,若基督教只有聖誕節與受難日,那麼也就與所有善良的宗教沒兩樣。所以羅馬書1:4說,「基督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一般人想到復活節很容易想到彩蛋,西方彩蛋的習俗源自十二世紀,當時歐洲人將水煮蛋塗成紅色互贈慶祝;有錢人家更加以彩繪增添美感。到了十七世紀,因著兔子在春天特強的生育力,據說年生一、二十隻兔寶寶沒問題,所以兔子也與復活蛋一起流行,象徵生命、多產、更新。


   所以在西方的復活節前夕,商家櫥窗除了造型彩蛋,還有兔子造型巧克力、蛋糕、貼紙、玩偶等商品。在此感謝兒童主日學,今天特別為我們精心預備了復活節彩蛋;下午新心學青還有街頭發彩蛋佈道行動。


   其實「人生自古誰無死」,若說人生必經的「死亡」像是熄燈號,那麼「復活」就是起床號!若只有「熄燈號」而沒有「起床號」,那麼結局就是踏入死亡的深淵,陷入萬劫不復的黑暗!


   但耶穌已從死裡復活,帶給我們無窮的盼望;約翰福音11:25-26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主耶穌的復活打敗死亡的權勢,勝過魔鬼的轄制!今天我們信靠復活的主,也必在凡事上得勝有餘!


   上週我在國度復興報看到浸神曾敬恩牧師這篇「為死而生的耶穌基督」值得我們深思:


   世人莫不想:當他活著的時候,要轟轟烈烈地幹一番事業。因此,平凡人家希望生個兒子,用心栽培長大學成後,無論從文、從武或從商,將來能有光宗耀祖,讓父母揚眉吐氣的一天。而功成名就的富貴人家,更希望有個兒子,能夠子承父業,有朝一日建立富可敵國的跨國企業。不錯,活著的人想的都是人還活著時想做的事!


   但唯有耶穌基督是為死而生,祂秉承天父上帝的旨意,降世來到人間。當施洗約翰指著耶穌向群眾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


孽的!」(約翰福音1:29) 就已經昭然若揭了。祂被注定當代罪羔羊!但祂也必須一生沒有犯罪才有資格擔此重任。


   祂是為世人的生而死;是為世人的必死之罪而生在世上!當我們讀到馬太福音記載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知道他的未婚妻已經懷孕,正想暗暗地把她休了。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約瑟可不知道從聖靈懷孕是怎麼回事)。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0-21)


   當門徒約翰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他又豈知:神的獨生子耶穌被賜給人類,成為救贖百姓的英雄之方法,竟然是以一命抵萬萬命。以無罪之軀成為代罪羔羊,藉著不義之人的手,將祂釘在羅馬酷刑十字架上,流盡祂的鮮血,潔淨凡願接受祂成為救主之人的罪。始能將我們這些被罪捆綁,毫無指望的罪奴救贖出來。又因著祂對父神的信心,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父神的手裡(約翰福音23:45),才得在三日後從死裡復活,成就了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最大的盼望!這也正是保羅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的道理!


   事實上,活在這世上的人,無論貧、富、貴、俗,「死亡」乃是所有世人的結局!因為一方面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結局就是死,這也是為什麼聖經上要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而另方面,凡接待祂並信祂名的人,神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對這等人,主的話又說:「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


   此時正當基督受難與復活的節期,祂的一生給我們基督徒最寶貝的教訓與功課乃是:「…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以犯罪。」(希伯來書4:15)果真,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所以,「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


   親愛的弟兄姊妹,此時此刻起你我不為主活,更待何時?


 


                           與您歡慶基督復活的牧師   周學仁    20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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